重庆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解读
24.此次改革对群众有什么影响?
答:经测算,此次改革患者负担总体不增加。原因是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由医保财政负担了85%以上的大头,患者个人只负担了15%左右。
具体到收费项目看:门诊诊察费与改革前相比,普通门诊个人负担有所下降,副主任医师以上门诊个人负担有所增加;住院诊察费、床位费、其他几类调升项目费用个人负担略有增加。
由于改革后患者无需再支付药品加成费用,再加上大型设备调减因素和医保补助政策,两者相抵,患者负担总体不增加。但就患者个体而言,因病因人而异,少数患者负担可能会有所增加。
25.此次改革调整了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其他项目的价格以后还会调整吗?
答:由于医疗服务项目数量大,改革需要分批、分步、稳妥的推进。下一步,将根据需要,适时调整其他项目价格。
(三)关于“六配套”
26.什么是“六配套”?
答:即完善医保报销、财政补助、药品供应保障、医院监管、便民惠民、分级诊疗等 6 方面配套政策。
27.医保配套报销政策主要是什么内容?
答:按照总体不增加群众负担、确保医保基金可持续的原则, 一是同步跟进医保报销政策,凡是调升的项目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二是对调幅较大的“诊察费”和床位费,医保进行定额报销,且调增的大部分费用由医保承担。三是统一医保属性。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后,凡新项目中同时包含原医保甲类项目和乙类项目的情况,医保属性统一确定为甲类项目。四是考虑到精神病人的特殊性,提高了精神病单病种按床日定额付费标准。
28.财政分类补助政策有哪些内容?
答:为解决医院补偿不均衡问题,对经价格调整后补偿率仍然低于 90%的医院,实行财政“兜底”补助,由财政补足到 90%。
29.药品保障政策有哪些内容?
答:主要是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鼓励区域间、市级医院间实行联合采购,进一步挤压药品价格水分,腾出调价空间。在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实施“两票制”,压缩流通环节。完善药品生产和配送,保证药品及时生产、配送,保障药品有效供应。
30.改革后,如何加强对公立医院的监管?
答:一是强化成本核算控制,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医院自我消化能力。二是加强医疗行为监管,防止过度检查、过度用药、分解治疗等不规范医疗行为。三是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31.分级诊疗政策有哪些内容?
答:主要是通过价格和医保杠杆,对不同级别医院的门诊诊察费、床位费分别定价,不同级别医院、不同职称等级医生分别定价,不同等级医院实行差异化医保报销政策,以此引导患者合理分布到一、二、三级医院就诊。
32.此次改革配套了哪些便民惠民措施?
答:主要包括:降低普通门诊个人自负费用;规定普通门诊号源保障要求;设立便民门诊;明确对门诊注射、输液、换药、 理疗、血透等需多次治疗的患者,1个疗程只收取 1次诊察费;对无能力参保的困难群众由民政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实施健康扶贫;继续落实60 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军人等特殊人群的门诊优待政策,特殊人群的门诊诊察费中应扣减原有的“挂号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