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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3日 点击数:3,519 字号:

16.此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了什么项目?

答:此次改革,我市初步拟定了价格矛盾比较突出、改革呼声较高、普遍适用性较强的 439 项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价格调整。一是降低X 线计算机体层扫描类、磁共振检查类、核医学诊断类等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项目价格。二是调整诊察费和床位费。三是其他调升项目,一般治疗操作类、护理类、临床手术治疗类 、中医治疗类。

17.此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有没有跟进配套措施?

答:此次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为了实现群众负担整体不增加、医院运行良好、医保资金可持续的改革目标,同步配套了医保、医疗救助、财政补助以及综合监管等政策,加强了改革的系统性。

18.诊察费是个什么项目?医保是否报销?

答:诊察费是《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 年版)》中的项目,是按照国家规定,合并原有挂号费、诊查费项目设立的一个医疗服务收费项目。

改革前,原有的挂号费、门(急)诊诊查费医保不予报销;特病门诊诊查费和住院诊查费按比例报销。

改革后,诊察费纳入了医保报销范围,门(急)诊诊察费和住院诊察费实行统一定额报销政策。

19.诊察费标准和医保报销标准是多少?

不同等级医院、不同职称级别医生执行不同的诊察费价格标准。医保对诊察费实行定额报销,且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实行统一的医保报销政策。

20.总体上,新设的诊察费收费标准比原来的挂号费加诊查费要贵些,这是怎么回事?

答:诊察费较改革前患者需要支付的挂号费加诊查费要高些,但是由于患者就诊时无需再支付药品加成和原来的挂号费、诊查费用,且医保对诊察费进行了定额报销,因此患者负担整体不会增加。当然,就个体而言,患者负担是会有差异的。

21.患者选择看病的医生级别越高、这个医生所在的医院等级越高,患者个人自付的费用也要高些,这是为什么?

答:这次改革实施差异化的收费标准和报销政策。总体看,为患者看病的医生级别越高、这个医生所在的医院等级越高,患者个人自付的费用也相对较高。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鼓励常见病、慢性病患者到一、二级医院看病,有利于推进建立分级诊疗的格局。

22.改革后,为什么有的收费项目与以前不一样了?

答:改革前,我市执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01年版)》。此次调整的 439 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执行的是《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 年版)》。这两个版本中,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名称及内涵有所不同,因此,您会看到有的收费项目与以前不一样了。

23.除了诊察费和床位费,其他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是如何确定医保属性、制定配套报销政策的呢?

答:一是本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中,凡是调升的项目纳入了 医保报销范围。二是此次调整的大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其医保属性与调整前 保持一致。如:旧版中的医疗服务项目是甲类的,对应新版项目也相应确定为甲类。三是对于新项目中同时包含原医保甲类项目和乙类项目的情况,医保属性统一确定为甲类。另外,将新生儿床位费输液泵辅助静脉输液两个自费项目调整为医保甲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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