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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3日 点击数:3,430 字号: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医改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统筹调度、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市医改办健全改革推进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抽调市级相关部门人员集中办公,做好改革推进各项工作。各区县政府要按照属地原则,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充实完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医改领导小组力量,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保障,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各公立医院举办单位(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驻渝部队)和主管部门,要落实举办、主管责任,成立党政主要负责人负责的改革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各项改革政策,组织实施好所属公立医院的改革工作。各公立医院要落实改革的主体责任,实行书记、院长负责制,成立书记、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班子,全院全员动员、培训、参与,确保改革任务落实。

(二)加强部门联动。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完善财政投入政策,细化制定落实财政补助办法。市人力社保局要认真落实改革中的医保政策、医保药品集中谈判采购等工作。市卫生计生委要加强对公立医院的监督管理,指导医院开展业务培训、宣传,执行和落实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政策,统筹推进分级诊疗、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综合监管,细化落实便民惠民服务措施,改善医疗服务,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市物价局要指导和监督医疗机构更新价格目录并公示,加强医药价格监督检查,坚决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市民政局要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医疗救助。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加强药品供应保障和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委网信办要加强政策宣传,做好舆论引导。市维稳办、市公安局要加强矛盾风险排查,制定落实安全稳定管控措施。

(三)加强信息化保障。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完成医保结算信息系统调试,制定医保业务信息系统与公立医院HIS系统接口改造方案,制作医保业务信息系统调试改造操作手册,指导各公立医院开展接口改造。市卫生计生委要督导各公立医院及时完成HIS系统改造对接,完成药品、价格、医保等相应信息系统调整,确保改革平稳过渡、无缝衔接。

(四)加强宣传引导。全市宣传、新闻、网信等部门和各级各类媒体,要制定宣传方案和每日宣传细案,以案例、病例等方式全面解读医改政策,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广泛凝聚共识,在全社会形成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各公立医院要广泛、深入做好组织动员,既要加强培训演练,调动全体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积极性,又要耐心细致做好对群众的政策解释工作,引导患者和群众理解、支持改革。

(五)加强监测和信息报送。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建立公立医院改革动态监测和评估机制,充分利用人口健康信息系统、医保业务信息系统,同步对各公立医院开展实时动态监测,重点监测取消药品加成执行前后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患者负担变化等情况,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严肃处理医药价格举报投诉。要组建专家组跟踪分析评估改革实施效果情况,及时提出评估意见。要及时研究应对、妥善处置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做到即发现即处置。要加强信息报送,改革启动阶段实行信息日报制度,重大情况随时报送。各公立医院向属地区县卫生计生部门报送信息,区县卫生计生、发展改革、人力社保部门向市级对应部门报送运行情况,市级有关部门向市医改办报送运行情况,市医改办每日汇总分析、及时研究处理并向市政府报告。遇到突发情况,及时报告。

(六)加强纪律保障。各区县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各公立医院举办单位要落实举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各公立医院要落实主体责任。要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分别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限要求,将责任落实到人员、细化到各环节。要强化执纪问责,为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平稳有序实施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对推进改革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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