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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郑峰调研开县人民医院警务室设立工作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20日 点击数:471 字号:
 

为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有效打击专业“医闹”、“医托”,以及盗抢等违法犯罪,切实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利与人身安全。2014218上午10时,开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夏郑峰率县综治办、公安局、卫生局、汉丰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到医院行政四楼崇德厅召开座谈会,就开县人民医院设立警务室展开专题调研。医院班子成员、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张雨雷院长关于开县人民医院设立警务室的报告。报告指出,医院于2013年初通过重庆市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正待卫计委的复核),业务不断增长,每天流动人员和车辆进出量急剧增加,医疗纠纷和治安纠纷事件也呈逐年上升趋势,严重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给病人及医务人员带来不安全感。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特请求公安局在我院内设置警务室,安排数名民警进驻医院,落实人员实行24小时值日巡逻。

夏郑峰书记在听取报告,了解医院实际医疗现状后强调:开县人民医院是全县医疗卫生龙头,其发展关系到民生大计。设立警务室是县委常委会的决定,目的在于切实维护好医院良好的医疗秩序,保障患者及医务工作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双方要提高认识,加强沟通协调,积极支持配合,将开县人民医院警务室作为开县的一个典型树立起来。

公安局负责人在发言中表示,组建警务室是上级的要求,医院的需要,也是加强县重点内保单位的内保机构建设的重要举措,成立警务室很有必要。公安局将尽快组建机构,根据需要和可能的原则,结合实际安排人员,先运行,后充实;同时医院方面要加大投入,加强警务保障,满足日常工作需要。

最后,夏郑峰书记提出了几点希望和要求,一是县公安局和医院双方要提高认识,明确态度,认真、全面落实县委常委会的决定;二是公安局汉丰派出所配备能够独当一面、经验丰富的3名干警和1名文员,1名副所长挂帅,并按照“模范警务室”的标准来设立开县人民医院警务室;三是警务室要充分发挥及时顾证、现场出突、停纷止争、内保指导等职能;四是医院要组建一支有资质、精干的保安队伍,确保医院内保工作顺利开展;五是县委将持续关注,公安和医院双方均不能懈怠,开县公安局汉丰派出所开县人民医院警务室必须在2月底前正式投入运行。

会上,各部门负责人分别就各自分管工作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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