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荣获“县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日前,中共开县县委、开县人民政府联合发文,对全县2011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进行了表彰,开县人民医院被授予“县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近年来,该院始终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倡导“崇德、精业、鼎新、致和”的院训精神,弘扬“大医精诚、止于至善”的工作理念,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打造富有医院特色的品牌文化,全院上下形成了文明、诚信、守法、奉献的良好风气,为促进医院又好又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做出了积极贡献。先后被卫生部评为“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单位”、“全国院务公开示范点”,全国总工会授予“工人先锋号”,重庆市委市府评为“白求恩精神示范医院”,重庆市卫生局授予“‘三好一满意’活动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
此次荣获“县级文明单位标兵”,标志着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有了新进展,上了新台阶。医院全体职工也一定珍惜荣誉,无私奉献,为建设三级甲等医院、打造区域医疗中心而不懈奋斗。
(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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